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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仁 发表于 2008-10-22 00:23

朔州市地税局关于朔州市新版发票使用的通告

为进一步加强地税发票管理、提高发票防伪性能,方便广大纳税人、财务人员及消费者查询辨别发票真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朔州市地方税务局已于2008年8月开始启用了新版发票,根据上级发票换版相关文件规定,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用完的旧版发票(包括企业自印发票)可以使用至 2008年12月31日止,从2009年1月1日起必须全部启用新版发票。现就使用新版发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   
  一、新版发票按行业划分为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、金融保险业、邮电通讯业、文化体育业、娱乐业、服务业、转让无形资产、销售不动产、其他等十大类,共119种发票。新版服务业发票除餐饮服务业使用定额刮奖发票以外,其余一律改用新版锯齿发票。
  二、新版发票除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特殊规定外,手工填开发票和定额发票使用防伪彩纤纸印制,计算机填开发票使用无碳压感纸印制,发票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,发票监制章使用全国统一专用大红荧光油墨。12位发票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字体为哥特体,其中8位发票号码为喷墨彩印,在放大镜下为点状形。手工填开式发票和定额发票发票联印制底纹和团花,其中底纹和团花中有一线条由“山西地税监制”组成,发票名称下方的横线由微缩字母组成,在放大镜下均清晰可见。使用专门的玻璃检索片在团花底部可见“朔州地税”字样。
  三、新版发票的真伪查询可免费拨打16808688或编辑“SZ发票代码+发票号码+发票密码”,发送到10622003888进行查询(资费:0.2/条)。
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朔州市地方税务局     
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08年10月

uvwx032 发表于 2008-11-23 17:49

资本主义啊 。。

发工资时,会计对俺说:“你半年领一次工资吧,现在零钱太少了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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